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浏览:4185次发布日期:2017-08-11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指导做好“十三五”时期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十三五”规划
(2016年-2020年)
2017年8月
目 录
一、形势与挑战1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效1
(二)“十二五”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5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5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7
(一)指导思想7
(二)规划目标8
三、主要任务10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体系10
(二)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11
(三)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12
(四)突出安全生产专业应急力量建设13
(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16
(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技术支撑体系16
(七)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17
四、重点建设工程18
(一)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18
(二)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19
(三)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20
(四)安全生产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工程20
五、保障措施21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21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21
(三)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22
(四)严格考核评估,加强应急管理督促检查22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
依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旨在总结“十二五”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经验教训,分析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阐明“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建设工程和保障措施,科学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应急保障。
一、形势与挑战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时期,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指导方针,围绕“一案三制”的核心任务,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规范应急预案管理,狠抓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强化现场指挥、救援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应急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基本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
1.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广东省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以省安委会或省直部门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电力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专业消防队建设标准(试行)》等应急标准,各地区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强化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夯实了法治基础。各级相关部门加大应急管理检查执法力度,规范检查执法行为,明确检查执法标准依据和方法流程,促进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有效落实。
2.机构体系逐步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均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或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22个地级以上市、132个县(区)均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部分地区应急机构建设已逐步向镇(街)延伸;驻粤央企及省、市所属或民营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均按要求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全省基本形成了上下衔接、横向贯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机构职能不断完善,综合监管、应急值守以及应急指挥协调作用不断增强。
3.应急机制日臻完善。健全安全生产应急联动、预警预报、指挥协调、应急评估等工作机制。加强省际交流,会同豫、鄂、湘、桂、琼等省(区)共同推进中南六省(区)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有效运作,建立了粤港突发或重大环境事件通报机制,粤、闽、桂、琼华南四省区及粤、港、澳海上搜救应急合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评估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建立了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制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灾情信息与气象信息共享机制等省级协调联动机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消防与交通、船舶、辐射监测等部门资源共享;珠三角9市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广佛肇安全生产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等跨地区应急协作机制运转良好。
4.预案管理更加规范。制定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流程管理;修订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和部门专项应急预案;推动实施了应急预案网上备案,下放备案管理权限,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预案的卡片化、简易化应用;探索开展政府、企业和救援队伍应急预案衔接工作,预案体系日臻完善,预案演练基本形成常态。
5.救援队伍快速发展。省级(或以上)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建成了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基地和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广州队,启动了珠海、韶关、茂名、湛江、东莞等5个省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确定了23支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和1支省级骨干金属冶炼应急救援队,4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消防系统在217个综合应急救援队基础上,组建了高层(地下)、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等8类30多个专业救援队;电力系统成立了50支省级电力应急救援队伍;水利系统组建了机动抢险队、民兵轻舟大队、潜水队、水文应急监测队等12支专业抢险队伍;环保系统建立了7支省级直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等。省级以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也取得长足发展,基本实现了行业领域的全覆盖。全省已基本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应急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6.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有效推进。颁布实施了《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技术指引》,建设科学高效、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应急平台体系,省安全监管局、18个地级以上市已基本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省经信委、教育厅、公安厅、卫计委、交通厅、水利厅、环保厅、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海事局等部门专业应急指挥平台也已建成并发挥作用。
7.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取得初步成效。出台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升级改造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全省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加大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监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力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及备案等管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监测监控体系,加快技术改造,绝大部分企业实现了重大危险源实时自动化监测与控制。
8.宣教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在政府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班中开设应急管理内容,提供专业培训,增强政府领导指挥决策和应急管理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丰富内容,拓宽渠道,全民应急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十二五”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二五”时期,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但仍有诸多问题有待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标准建设相对滞后,存在调整规范的盲区,部分现行法规标准刚性约束和惩戒力度有待增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能弱化,部分机构不具备执法职能,应急管理人员存在“在编不在岗、在岗难尽责”的情况;部分应急机制尚未完全有效运作,信息不对称、沟通不及时和联动不顺畅的情况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有待加强,政企预案衔接缺少具体规范,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质量不高和预案演练实战性、实效性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专业应急力量建设受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制约较大,救援队伍存在专业能力不强、低水平重复建设、战训不一致等现象,应急资源统筹整合效果不足;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体系短板明显,互联互通工作流于形式,数据信息缺乏动态更新的约束机制,平台指挥协调和辅助决策等功能应用不足;全民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亟待提高,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实现全覆盖,实效性、经常性不足,中小企业先期处置能力较弱。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治理转型的攻坚时期,国家对应急工作更加重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都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重点将从应急体系建设向应急能力提升转变,从以安全生产行业领域为重点向构建公共安全长效、常态机制转变,从重大事故处置为重点向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关口前移转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与此同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也面临重大挑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期,虽然通过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安全监管等手段,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安全基础整体比较薄弱,各行业领域潜在安全风险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概率仍然较大,重点控制指标仍居高位,应急管理任务繁重。
二是产业安全风险日趋复杂。化工产业聚集发展,与城乡规划建设的矛盾日益凸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滞后,化工园区及周边地区整体安全风险加大;矿山行业应急基础薄弱、专业救援力量建设运作保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存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交通、能源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和城市安全的脆弱性问题日益严重;产业转移带来的应急需求与欠发达地区应急体系建设滞后的矛盾越发突出。
三是安全生产环境更加复杂。新技术、新装备、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推动事故成因复杂化,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的分散性、隐蔽性、流动性和关联性,特别是我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部署重点在于交通运输、能源建设、基础设施等产业发展,相关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亟待提早布局。同时,我省珠三角规划纲要、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等要求有效化解产业转移承接及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风险,并强化区域应急资源整合共享等工作。
四是中小微企业发展迅猛,但安全基础薄弱,事故风险增大。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格局下,新的小微企业大量涌现,涉及行业范围广泛,此类企业规模有限,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以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为主线,正确处理保障安全、促进发展、提高效益三者的关系,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持续夯实应急基础,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处置能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筑牢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新格局。建设与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省防范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水平全面增强,努力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2.分类指标。
体制建设目标: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得到强化,管理权限清晰,县级以下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更加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全部设立应急管理机构。
机制建设目标:健全政府、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完善省内外区域应急协作机制,确保机制运作高效有序。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率达到90%以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率进一步提高,实现对政府企业应急能力和救援效果系统评价的规范化、科学化。
法治建设目标:建设与广东省安全生产形势相配套的应急管理地方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实现“有法可依、依法治安”,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局面基本形成,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应急预案管理建设目标:实现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卡编制全覆盖,应急预案质量明显提高,规范和推进政企预案有效衔接;实现各级各类应急演练系统化、实战化、基层化、常态化、全员化、科学化。
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建设目标: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省、市、县(区)、乡(镇、街)四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省、市两级骨干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技术服务范围覆盖9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和54个化工(转移)园区,加强珠江三角洲区域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级专业救援队伍具备异地48小时自我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遇险被困人员救援的救出率、生还率、成功率明显提高;一线救援指战员保险保障进一步完善,有效防范因处置不当造成救援人员伤亡。
应急技术支撑保障建设目标:应急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应急专家队伍规模有所提高,专家事故现场辅助决策的作用显著增强;继续加强市级移动应急平台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基本形成。各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信息共享,重特大事故现场数据信息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实时传输接入率达到90%以上,事故现场监测预警、态势研判、辅助决策、协调指挥能力全面提升。
应急管理培训建设目标: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急意识、知识及技能水平显著提高,公众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体系
1.构建更加完备的应急管理法规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实施办法》、《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等一系列应急管理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推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风险评估、应急准备评估、现场处置指挥等制度建设,推进强制性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构建更加完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体系,依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促进保险支持应急救援事业发展。
专栏1:重点推进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准 |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实施办法》、《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标准、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省级救援基地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评估细则、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现场指挥职责等制度。 |
2.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力度。将应急管理执法全面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框架中统筹开展,推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坚持综合监督检查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执法形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重点围绕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作用。
(二)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性;加强县级以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确保所有县(市、区)设立专职机构;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充实基层基础力量,形成上下贯通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四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体系;推进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急救援工作联络网;逐步完善省(区域)间应急联动机制,把机制建设的重点从“建章立制”转向“有效运作”上来;强化与港澳地区、中南六省(区)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的交流协作;构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动机制。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评估长效机制。全面实施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动态管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和吸取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常态化、制度化的应急准备评估,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建立依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业研究机构和专家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依据评估结果改进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专栏2:重点推进应急机制有效运作的工作重点 |
1、进一步完善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应急联络机制,明确事故条件下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的形式和内容; 2、加强检查督导,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评估机制有效落实; 3、在中南六省(区)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框架下,推动完善事故调查应急评估跨省信息核查机制; 4、深化珠三角9市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广佛肇安全生产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等跨地区应急协作机制,拓宽应急能力建设协作范围。 |
(三)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
1.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质量。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以此为基础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坚持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注重预案的可操作性和简便性;全面推广应用应急处置卡,明确政府及其部门,企业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推动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应急预案综合监管,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层级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预案衔接的形式和内容。
2.提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实效。推动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依法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创新应急演练模式,大力推广“双盲”演练,强化演练过程管理,提高应急演练实效;落实应急演练评估制度,根据评估报告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意见,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持续改进;落实应急演练定期报送制度,推动企业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和全员化。推动企业将应急演练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细化应急演练在岗位达标、班组建设中的考核标准,做到岗位全覆盖、人员全覆盖、过程全覆盖。
(四)突出安全生产专业应急力量建设
1.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省、市、县(区)、乡(镇、街)四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加快危险物品、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城市燃气、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各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推动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以及大型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油气管道、城市燃气、建筑施工、海上运输行业建设国家级或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充分利用国家财政支持,建设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南海基地(队伍);科学统筹安排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专职矿山救护队和省级骨干金属冶炼应急救援队建设;其他地区和行业结合实际,加强引导和扶持,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建设省级或市级(骨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重点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组建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专栏3: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 |
1、依据危险化学品行业产业发展现状和长远规划,科学布局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 2、建立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纳入省级财政支持的队伍能够有效履行相应应急救援责任; 3、加大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队伍、重点救援装备建设; 4、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完善教学培训基础设施、专业教材、师资队伍和考核管理,开展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骨干轮训。 |
专栏4:专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
1、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制订完善标准化达标建设方案,每年年底前组织检查验收; 2、统筹抓好矿山救援装备建设和矿山救援物资储备; 3、加强矿山救援专业人才建设,确保每支专职矿山救护队专业骨干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梯次搭配; 4、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训练水平,确保平战结合、战训一致。 5、规范矿山救援培训工作,完善教学培训基础设施、专业教材、师资队伍和考核管理,全面开展救护队员复训工作。 |
2.规范专业救援队伍管理。按照“专、精、尖”的要求,支持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专职矿山救护队和省级骨干金属冶炼应急救援队建设,明晰队伍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培育专业救援技术服务市场,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检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事故防范等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健全队伍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训练与考核,加强装备配备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高应急演练实战性,不断增强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根据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和重点事故风险类型,建设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健全完善应急专家征集、评定、认证、管理、调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应急专家数据库,充实专家信息,明确权利义务;健全完善应急专家协调调用机制,促进应急专家更好地发挥专业特长,为应急管理理论研究、日常管理实务和事故条件下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
1.突出重点专业救援装备建设。按照“适应需求、先进实用、通专结合、攻防兼备、系统配套”的原则,建设覆盖全行业领域的救援装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加强应急通讯、交通、综合研判等指挥装备建设,确保应急信息及时通畅,应急协同高效有序;省、市两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要针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的任务特点,突出大中型侦察、灭火、洗消、吊装、转输、封堵、围闭、掘进、汲(排)水、供电以及特种车辆(船舶、飞机)等救援装备建设;县(区)级以下专职救援队伍和企业兼职救援队伍结合实际,针对事故救援先期处置的需求,重点发展小型便携、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救援装备。
2.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健全应急物资的维护、补充、更新、调运机制,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依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大中型企业、相关单位资源,探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装备实物储备、市场储备、技术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鼓励企业、社会组织自储、以仓代储、共建共享应急物资,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调运快捷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技术支撑体系
1.优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功能。推动各专业应急指挥平台与本级政府应急平台、与相关专业应急平台之间的上下对接和横向贯通,共享应急信息资源,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协同的工作效率;建立应急救援基础数据普查、动态采集及定期维护机制,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规范;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监测预警、应急模拟推演、查询调用和辅助决策等功能。
2.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重点行业企业信息库、应急预案库、应急资源库、重大危险源库、法规知识库和案例库等,绘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整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主体的地理信息、企业基础信息、隐患排查、应急资源、动态监控等相关数据信息源,建设集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应用于一体的数据平台,规范运行机制,加强数据关联分析,实现相关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与共享。
3.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科技研发。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重点开展应急管理法规标准、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通信、应急指挥、生命搜索与营救、应急服务等研究,既立足我省实际,又突出前瞻性,不断提升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整体水平,为强化风险管理、主动预范和救援处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七)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
1.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体系。采取集中办班轮训、网络远程教育、“订单式”培训、实训演练等多种方式,确保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职人员、应急救援队员和企业职工全员参与,提升应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和救援处置能力;依托国家级或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广泛运用模拟仿真、实战化演练等新技术,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注重培训质量、提升实际效果;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确保一线员工熟悉应急措施,掌握应急处置要领,提高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相结合的立体化宣传载体,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常识并形成常态;利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等时机,推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单位;开展建设模拟体验馆与全景仿真教育演练系统,形成宣传手段的多样化及宣传形式的大众化;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力度,制作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宣传手册等,以更为直观的形式大力宣传推广应急知识和应急能力。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支持,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形成与救援处置和配套保障相适应的区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继续完善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惠州基地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危险化学品模拟实战训练场,完善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培训功能,继续加强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校的战略合作,共享师资、教材、场所资源;继续推进湛江、茂名、东莞、珠海、韶关等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尽快形成应急处置和救援技术服务保障能力,争取国家支持,在粤西地区建设1个国家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加快推进国家油气管道应急救援南海基地建设,尽早形成深水1500米海底应急救援能力;鼓励、支持各地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二)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继续加强河源、梅州、韶关、清远等4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矿山救援业务配套保障和教学培训功能,增加灾情模拟、实战化训练、综合培训等设施设备;重点建设抢险施工、排水、钻进、井下通讯、移动电源、井下灭火、人员搜救、大功率照明综合保障车辆等救援装备,淘汰一批技术落后、性能减退、效率低下、稳定性差的老旧装备,补充消耗器材,实现救援装备整体升级换代;加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投入,进一步规范矿山救护队建设、管理和救援服务;健全矿山救护培训及考核管理体系,规范课程设置、培训管理和考核发证,统一编印培训教材、考核大纲和考试题库。
(三)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
全面开展市级、县(市、区)级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网络环境、应用系统、数据库和应急指挥场所建设,实现重点企业监测监控信息的接入和综合展示,逐步实现远程协同会商和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响应。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加强预测预警、综合研判、智能决策等高级功能建设和应用;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单兵装备、小型移动应急平台、中型移动应急指挥车以及专业抢险救援车,具备事故现场应急通信、现场组网、定位导航、移动监测、移动办公、远程会商、综合研判和应急指挥等功能。
(四)安全生产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支持,建设1个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模拟实训基地,支持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惠州基地建设模拟化工实训场,具备开展工业带压堵漏应急训练设施、人员应急逃生训练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训练设施、进入限制空间应急救援训练设施、高处作业应急救援训练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安全应急救援训练设施、水上搜救应急救援训练设施、化工生产装置火灾模拟训练设施、储油罐火灾模拟训练系统、槽车泄露火灾模拟训练系统、烟火搜救模拟训练系统(烟雾训练室)、建筑火幕墙模拟训练系统、多功能移动式工业法兰火灾及管廊火灾等13种事故救援的培训功能,实现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模拟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等内容有机结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有关建设任务有效落实,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时,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分解细化应急管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其他行业领域中型规模以上企业,要把应急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确保风险防范与应急准备同等重视、同步推进,全面提升事故灾害的先期处置能力。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
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和规划任务的有效执行,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应急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的良好局面;相关市、县(区)政府要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统筹,指导协调承办单位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快相关工程的立项、投资和建设;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伍(基地),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建设任务;加强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或各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制定金融、税收、产业政策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培育和规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拓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运营保障经费渠道;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严格落实资金使用计划、工程付款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等管理制度。
(四)严格考核评估,加强应急管理督促检查
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及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及激励制度;制定完善目标评价与过程监测相结合的评估及考核方法、制度和机制,分别于2018年和2020 年底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对规划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进行科学调整;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和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印发
校对人:余勇 打字:02